为进一步满足福海县居民出行要求,基本解决运力不足的问题,提高我县旅游基础服务能力,经研究,拟对我县新增一批出租汽车运力指标。为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决定举行新增出租车运力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关
福海县交通运输局、司法局
二、听证时间
2019年3月31日,下午16:30
三、听证地点
县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
2019年—2021年拟新增50个福海县出租汽车运力指标,由福海县龙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车公营。
五、决策内容、理由和依据
1.内容:为进一步满足我县居民的出行需求,提升我县旅游的基础服务能力,拟对我县增加出租汽车运力指标50个。
2.理由:随着我县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区及周边人口增至7万人左右,流动人口近3万人,而县域内出租汽车总量为139辆,每万人出租汽车保有量远远低于客运出租汽车规划。尤其是随着县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范围扩大,我县居民在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时段,打车非常困难,若遇恶劣天气,学生、老人打车就更困难,还要受冻等车。2017年11月我县增加了8辆新能源公交车,但仍然满足不了我县居民出行不同的钢性需求,社会各界普遍反映“打车难”问题。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巡游出租汽车是县城旅游业基础服务的保障,是来我县旅游游客出火车站、就对福海县直观印象的名片,增加巡游出租汽车运力,提升我县旅游业基础服务能力也是势在必行的。
3.依据:建设部、交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拟在福海县城区内征集22名听证代表,由以下方面组成:人大、政协、发改委、文明办,交警大队、法制办,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负责人各1名共9人;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5人;公交公司等相关利益方代表2人;福海镇群众、乘客代表6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代表由听证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其他代表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的,由听证机关在公证处的监督下在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产生。
七、听证会代表的条件
听证会代表需在福海县城区居住满两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收集所代表的代表群体的意见并能按时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其他人员参加听证会。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还需具有两年以上出租汽车行业从业经验且从业记录良好。群众、乘客代表不得是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及近亲属。
八、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群众、乘客代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代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运证复印件。
3.出租汽车经营者代表、公交公司代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证明。
九、听证会代表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7日—29日
2.报名地点:交通运输局(县客运站旁)
3.联系人:哈冷木江(电话:3688227)